荷兰时间,荷兰时间简介
荷兰时间简介
荷兰时间(Duch ime)是指荷兰本土所采用的标准时间,也是欧洲中部时区的标准时间,比协调世界时(UTC)快一小时。荷兰时间适用于荷兰本土和阿韦尔斯特、博纳伊尔岛、库赖恩岛、圣尤斯特歇尔岛和萨巴岛等荷兰海外领地。
荷兰时间的历史
荷兰时间最初采用于1909年,当时的荷兰国王威廉三世签署了一项法令,规定全国应该采用一种标准时间。最初的荷兰时间是以阿姆斯特丹的本地时间为基准,以当地的天文台为参照点,每隔20分钟校准一次。后来荷兰时间逐渐演变为以格林威治天文台为参照点的标准时区时间。
荷兰时间的特点
荷兰时间是欧洲中部时区的标准时间,比协调世界时(UTC)快一小时。荷兰时间采用24小时制,没有夏令时。荷兰时间与中国的时差为7小时,与美国东部的时差为6小时。
荷兰时间的应用
荷兰时间适用于荷兰本土和阿韦尔斯特、博纳伊尔岛、库赖恩岛、圣尤斯特歇尔岛和萨巴岛等荷兰海外领地。荷兰时间也是欧洲中部时区的标准时间,适用于比利时、法国、德国、卢森堡、瑞士等国家和地区。
总结
荷兰时间是荷兰本土所采用的标准时间,也是欧洲中部时区的标准时间,比协调世界时(UTC)快一小时。荷兰时间采用24小时制,没有夏令时。荷兰时间适用于荷兰本土和荷兰海外领地,以及欧洲中部时区的其他国家和地区。